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103年度「弱勢團體入館教育補助方案」實施計畫簡章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為落實全民海洋教育,提昇偏鄉學校及弱勢族群參與海洋科學知識之機會,特此辦理補助偏鄉學校、新火炬重點學校等偏鄉及經濟弱勢族群入館參訪教學活動,共享社教館所資源,藉此縮短海洋教育之城鄉差距,並達成全民海洋教育普及化之目的。
貳、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二、 執行單位: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 實施對象
一、 為考量偏遠地區學校實施校外參觀教學所需經費較高,本活動將針對偏遠學校來館之交通、門票費用酌予補助。
二、 特偏山區原住民學童、偏鄉學校、新火炬重點學校之國、中小師生及政府立案之15歲以下育幼院、家扶中心學子,以學校/機關為單位提出申請,總計270名。
三、 以學校到館人數計,學生人數36人以上(含)、總數師生50人為上限之團體,且各單位入館參觀時,隨行老師至少需1人;最多3人。不具教師或輔導人員身分之學校員工不予補助(如有特殊需求,請來電洽詢)。
四、 為考量偏遠學校師生人數不足之情況,若該校兩個年級學生總數未達核定人數,仍可參與本計畫。
五、 補助對象應以專程來館參觀教學者為限,其在館參觀教學時間,應達二小時/天以上。
肆、 實施日期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至103年12月15日截止(先到者優先)。
二、錄取通知:審查合格者,本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三、 活動日期:依申請團體提出申請案訂定,各單位須於預定到館參訪日前二週完成申請,且於103年12月31日前完成參訪,逾103年12月31日未進行參訪,恕不提供補助。
伍、 申請流程
一、 申請文件:
1. 補助申請書(如附件一)。
2. 參訪人員名冊(如附件二)。
3. 加蓋關防之弱勢單位證明附件(如附件三)。
4. 教學計畫:以海洋教育為目標,主題自訂之教案(含活動教案及學習單)(如附件四)。
二、 申請送件:
1. 以掛號郵寄方式將上述資料寄至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信封封面請註明「103年度弱勢團體入館教育補助申請_申請單位名稱」。本館以郵戳為憑,隨到隨審,並依申請資料完整性核定錄取與否。
三、 錄取通知:
1. 完成審核之單位,本館將以E-mail通知錄取,並核發「核定編號」及補助金額回函,待收到相關文件後始得與場館進行預約流程。
四、 行程安排:
1. 活動核准後,敬請自行與展館完成預約程序,相關預約規定,請參閱本館網站。海科館營運團隊/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專線:02-2469-0731 (註:由申請單位自行聯絡,並於預約時告知核定編號)。
2. 本活動行程由各單位自行規劃,配合所訂定之教案,於本館開放時間參觀本館主題館、海洋劇場及區域探索館。
3. 有關本館開放/參觀時間,請至本館官方網站http://www.nmmst.gov.tw查詢。
五、 成果提報:
1. 各單位到館參觀時,為增進活動之實際成效、了解活動之適切性及偏遠地區學校/單位之實際需求,必要時須配合填寫問卷,做為活動持續推廣與改進之參考。
2. 請學校/單位於參觀結束後,一週內提供5則學生到館參觀心得及照片,統一寄至pay.fang@cyaquamarine.com,未於期限內繳交心得及照片之單位,本館將不予補助。(註:E-mail主旨請註明『103年度弱勢團體入館教育補助參觀心得及照片』)
陸、 審查標準及作業程序
一、 各單位申請計畫條件不符規定者不予審查,包括申請文件不完備、申請資料不詳細、計畫文件之送達已逾本館公告截止時間等。
二、 凡接受本館審核通過入館學習者,應於相關文件及宣傳印刷物登錄本館名義。
三、 獲本館審核通過之單位,請將本館列為主辦單位,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列為執行單位。
柒、 補助經費說明
一、 交通費:
1. 本館補助交通費視各縣市學校/單位到館距離,採實報實銷之方式核定補助費用,補助上限金額為含稅價。
北部地區: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宜蘭地區補助上限$7,000元。
中部地區: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地區補助上限$8,000元。
南部地區: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地區補助上限$10,000元。
花東及離島地區:花蓮、臺東、離島地區補助上限$12,000元。
2. 各單位需檢附交通費用支付單據(限大眾交通運輸或遊覽車)申請。
3. 各單位請於參訪結束一週內將交通費憑證,例:大眾交通運輸車票票根、遊覽車車資發票正本,寄至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展示教育組 方佩芳小姐收,未於期限內繳交憑證之單位本館將不予補助。
4. 交通費由學校代墊者,待執行單位查核憑證後,再行匯款至各核定單位。
交通費發票買受人為:「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53593988」。
二、 補助限制
1. 本項活動之申請每單位以一次為限。申請補助之人數(含師生)以50人為上限。
2. 未接獲本館核定之活動行程表之單位,如自行來館參觀,本館將無法給予經費補助或免費入館。
3. 學校/單位到館參觀之實際人數應與核定補助人數相符合,若實際參訪人數超過核定人數時,超額部分視為一般觀眾,恕不予以補助。
捌、 補助經費之核撥
一、 檢附單據:1.經費申請表(如附件五)。
2.活動車資單據(車資發票或車票票根)。
3.當日活動簽到表。
(註:補助經費於本活動結束後,統一核發)。
二、 所附之各項單據上均需載明買受人或受據者「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時應檢附原始單據,影本單據將無法受理(註:各單位若需留存各項支付單據,請自行影印)。
三、 補助經費之核撥,將以電匯方式寄達受補助學校。若學校/單位非土地銀行之帳戶,將從匯款金額中扣除手續費。
玖、 其他
一、 學校/單位來館參觀教學時,請帶隊老師協助督促學生注意安全、謹守秩序及場館有關規定,並配合服務人員之引導。
二、 除因不可抗拒之災害或事故外,未依核定時間及行程到館進行參觀教學之單位,本館得按實際情況扣減補助經費。
三、 其他未盡事宜得依本館有關規定辦理。
四、 本計畫條例本館保留最終解釋權。
壹拾、 執行單位聯絡電話/承辦窗口
本館地址:202-48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
承辦人員聯絡方式:方佩芳小姐02-2469-6000轉7022
E-mail:pay.fang@cyaquamar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