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詩人喜迎春─藏頭詩徵文比賽
活動時間
徵文時間:103年1月24日起至2月28日止。
網路票選時間:103年3月1日起至3月9日止,請點下方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cyam.nmmst)
得獎名單公布時間:103年3月10日。
參加對象
1.凡對藏頭詩寫作有興趣之全國民眾。
2.僅接受個人參賽,不接受以公司名義或機關團體名義參加。
3.本活動相關工作人員與評審委員不得參賽。
活動內容
1.慶陽官網下載「海科詩人喜迎春─藏頭詩徵文比賽」報名表,並填寫相關參賽資料。
詩句內容須具備迎春喜氣之感,不具政治諷刺及不雅字句等,且參賽作品須為原創設計無
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3.請徵文活動期間內將報名表(內含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需掃描成電子檔)寄至活動信箱
有限公司提供之優勝獎金、獎狀及主題館年票。
獎項
|
名額
|
獎品
|
獎狀
|
金獎
|
1
名
|
獎金新台幣
3,000元、主題館年票乙張
|
獎狀乙紙
|
銀獎
|
1
名
|
獎金新台幣
2,000元、主題館年票乙張
|
獎狀乙紙
|
銅獎
|
1
名
|
獎金新台幣
1,000元、主題館年票乙張
|
獎狀乙紙
|
優選獎
|
3
名
|
獎金新台幣
500元
|
獎狀乙紙
|
※金、銀、銅一人限獲乙獎,不得重複。
※主題館年票不包含海洋劇場及特展門票,僅限得獎人本人使用。
※上述獎項與獎品、獎狀等相關內容,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權利。
參賽須知及規範
1. 參加活動者及表示同意並遵守『海科詩人喜迎春─藏頭詩徵文比賽』的政策規範。
如有違反,即喪失參加活動資格。
2.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獨立創作,並未曾於其他競賽得獎,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嚴禁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侵害他人權利或相關爭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
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及獎狀,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作品之著作權仍屬參賽者所有,為推廣本活動效益與創意成果,參賽者同意將該作品授權
「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慶陽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將該作品不限時地無償
用於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改作及散布等,以達宣傳之效並協助提升參賽者知名度。
4. 經公告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自公告得獎時起將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慶陽海洋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得獎人除保有姓名表示權外,同意不行使其他著作人格權,「慶陽海洋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得就得獎作品為一切使用及處分行為,均不另行通知。
5.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
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得由執行單位依競賽辦法取消其參賽資格,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
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7. 經取消參賽資格者,於評選前,不列入評選;於評選後,不發給各該獎項,已領得獎項者,應
繳回獎品、獎狀。
8. 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參賽作品不另退回。
9. 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10.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1.如有任何因個人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
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並有權隨時將該參加者刪除
且不須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本活動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12.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3.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