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春假期間攤商招租
一、營業日期:107年4月4號至4月8日
二、營業時間:09:00至18:00。
三、收費方式:
項目 |
攤數 |
春假收費(4/4-4/8) |
鸚鵡螺廣場市集 胖卡、攤販 |
10 |
1,500/日 |
65、101高地 胖卡 |
2 |
2,000/日 |
主題館 市集攤販 |
10 |
1,000/日 |
主題館 胖卡 |
2 |
1,000/日 |
泡泡遇廣場 |
1 |
1,200/日 |
濱海休憩園區 胖卡 |
4 |
1,000/日 |
四、各區招商原則:
(一)鸚鵡螺廣場:以提供餐飲服務及遊樂器具之攤販業者,如能配合提供減塑環保服務者尤佳。
(二)65高地及101高地:提供創意餐飲服務之胖卡或攤車業者,如能配合本館提供減塑環保服務者尤佳。
(三)主題館區市集攤販:以提供餐飲服務及遊樂器具之攤販業者,如能配合提供減塑環保服務者尤佳。
(四)主題館區胖卡業者:提供創意餐飲服務之胖卡或攤車業者,如能配合本館提供減塑環保服務者尤佳。
(五)泡泡遇廣場:以提供遊樂設備之攤販業者。
(六)濱海休憩園區:以提供餐飲服務及遊樂器具之攤販業者,如能配合提供減塑環保服務者尤佳。
(七)各區攤商需配合本館於春假期間,憑主題館或海洋劇場購票優惠券提供商品優惠。
五、申請參與展售流程:
廠商填妥市集申請表後,請於106年3月26日前繳交至本館行政中心保全櫃台、傳真02-24696237或MAIL至alangi@ops.nmmst.gov.tw。如有問題請聯絡活動承辦人連絡電話:02-24696000#8897紀先生;1013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