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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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組員(預估缺)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110/06/29~110/07/09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 具採購證照及採購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採購招標業務。 二、 辦理事務管理業務 三、 協助秘書室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0年7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後考績通知書等檔案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本館人事室(地址:20248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組員」;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館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洽詢電話:02-24696000分機1032林小姐、分機1012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