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培育臺灣傑出青少年音樂人才,臺北市立交響樂團持續辦理「明日之星」,透過甄選之形式,遴選出臺灣優秀青少年音樂家,並提供其展現才華之機會,以拓展其音樂演奏生涯,邁向國際舞臺。
報名資格:
2. 1991年1月1日出生起至1997年12月31日止(民國80年1月1日至民國86年12
月31日之期間內出生者)。
3. 精通演奏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管、法國號、小號、長號、低音號、
馬林巴木琴。
1. 繳交報名文件:
1. 繳交報名文件:(3)推薦信兩封。
2.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6月27日17:30止,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文件如不完整恕不受理補件。
3. 報名地點:1055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7樓,臺北市立交響樂團研究推廣組。
信封請務必註明「第十屆明日之星甄選」、「甄選樂器類別」與「甄選者姓名」。
經評審團同意後,擇優錄取。
甄選辦法:
1.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審理報名資料,未通過資格審查者將不得進入初選,審查結果將另行於本團網站公告。
2. 初選及決選:
(1)皆以實際演奏方式進行評選。
(2)決選之曲目請選定一首,須與報名表上所填寫之選定曲曲目相同(曲目請由臺北市立交響樂團第十屆明日之甄選簡章甄選曲目中選取)。
(3)甄選之演奏時間及段落,於賽前評審會議決定,並於甄試現場公佈。
(4)一律背譜演奏。
(5)自備伴奏。
(6)除馬林巴木琴及鋼琴由本團提供以外,一律自備樂器。
2. 決選:103年7月20日(週日)
3. 初選流程時間表於102年7月9日(週三)本團網站上公告。
4. 甄選順序於報到現場抽籤決定。
甄選曲目:請詳閱各組指定曲目如附件。
初選一首指定曲。決選為2-3首指定曲,由參賽者自行選定一首曲目,初賽及決
賽皆須準備完整曲目。
甄選地點:本團六樓、八樓練習廳。
註:
(
1)演出日期及地點將由本團安排,如不能配合者,視同棄權。
( 2)與樂團排練及演出期間,不提供交通、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