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產學交流組聘用專案助理公開甄選錄取公告
正取1名:江○辰 備取1名:蓋○軒
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 3個月。
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正式上班後由本館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另經本館試用 3個月,經本館主動通知不適任該項職務,應無條件解雇,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