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
名額 |
1 (預估缺,預估110年1月1日之後上班)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109年11月13日-109年11月22日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三、須具備公文製作能力與標案撰寫能力,熟悉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作業。 四、具物業管理、場館管理相關經驗者尤佳。 五、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土木建築機電工程專業證照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館土建機電新建工程、修繕、保養等採購業務 二、負責本館保全管理、能源管理、物業管理等採購業務 三、工務機電組組主任業務職代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並填寫簡要自述) 2.現職或最後1筆派令(無現職派令者免附) 3.最後1筆銓審函(無則免附)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滿3年,依實際資料檢附)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考試及格證書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身心障礙手冊)等證件影本。 請於109年11月22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親送至本館人事室(地址:20248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土木工程技士」。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2名,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 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2-24696000分機1032林小姐或2010林組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