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BL115-09-02
公告時間:115年9月29日至115年10月14日中午12時止(以投標文件送達時間為準,如採郵寄者應自行評估時間)
開標時間:115年10月14日下午2時整
開標地點: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行政中心二樓E205會議室
評審會議時間:將於開標後另行通知
出租標的所在地:主題館 1、2、5樓部分室內空間(詳招租文件)
現場勘查時間:公告期間內,於上班時間10:00-16:00開放現場供廠商實地勘查;如欲至現場勘查,請洽(02)2469-6000分機1013秘書室趙先生、1011秘書室翁先生。
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資料: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二)營業納稅證明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報價單(投標須知附件一)
(六)營運企劃書10份
(七)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
(一)租金:參照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第五點公開標租之租金計收基準,並考量市場行情等因素訂之,基地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使用面積再乘以15%計收;房屋按當期課稅現值以(出租面積/課稅面積)再乘以10%計收。本案房地年租金總和不得低於新臺幣1,447,190元;月租金不得低於新臺幣120,599元。廠商報價低於本館所訂房地年租金總和者,不列為決標廠商。
(二)經營權利金:廠商自本契約履約期間起,應於每個奇數月之20日前出示前2個月之營業稅申報書,經營權利金依據當期(每2個月)營業稅申報數所載營業額(扣除5%營業稅後)為基準,採「超額分段累進」方式計算,即將營業額依區間分段扣算相對應之比率後加總。各區間比率如下:
1、1,000,000元(含)以下部分:按1%計算。
2、額外超過1,000,000元至2,000,000元(含)部分:按3%計算。
3、額外超過2,000,000元以上部分:按5%計算。
(三)水電費用:
1、電費:以主題館電費帳單總額*(乘)標租場域面積/主題館全區總面積計算。
2、水費:以主題館水費帳單總額*(乘)標租場域面積/主題館全區總面積,且須另*(乘)商業用水加權倍率5計算之(相關計算方式說明如附件),惟若因使用設備變更致所需水電費有大幅增加之情形,則另由雙方議定分攤比例。
3、全館空調於開館日營業時間09:00至17:00開啟,如因營業規劃有延長使用之情形,須另依實際使用概況,另計延長使用期間電費。
(四)標租期間:自本館交付完成日起至120年10月31日止,廠商倘有意於契約屆期後續約,應於契約期限屆滿前9個月提出優先續約之申請,經本館審查後,續約期限最長不得逾三年。
(五)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