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補助申請預約單(如附件一)。
(2) 參訪人員名冊(如附件二)。
申請送件:
將簡章所附申請預約單填妥後,以傳真方式傳至本館,依申請資料完整性核定錄取與否。
※傳真電話:(02)2469-9252
經營管理/導覽解說組 郭淑慧、林敏甄
(1)各申請學校條件不符規定者不予審查,包括申請文件不完備、申請資料不詳細、申請文件送達已逾本館公告截止時間等。
(2)凡接受本館審核通過入館學習者,應於相關文件及宣傳印刷物登錄本館名義。
完成審核之學校,本館將以傳真及電聯方式通知是否錄取
(1)各學校到館參觀時,為增進活動之實際成效、了解活動之適切性及偏遠地區學校之實際需求,必要時須配合填寫問卷,做為活動持續推廣與改進之參考。
(2)請學校於參觀結束後,最遲於二星期內,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參觀心得與活動照片(詳附件三),未於期限內繳交之單位,本館爾後對 貴單位將不予補助。
(1)北部地區: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宜蘭地區,每車次補助上限$10,000元。
(2)中部地區:苗栗、台中、彰化、南投地區,每車次補助上限$12,000元。
(3)南部地區: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地區,每車次補助上限$14,000元。
(4)花東及離島地區:花蓮、臺東、離島地區,每車次補助上限$1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