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2024海科館「未來哥倫布」教育活動簡章
一、 目的:
為鼓勵偏遠鄉鎮、新移民、原住民、樂齡長者、身心障礙者、經濟弱勢族群以及偏鄉學校善用國立社教機構資源,提昇其參與海洋科學知識之機會,特此辦理補助入館參訪教學活動,共享社教館所資源,利用海科館之海洋科技、船舶與海洋工程、海洋環境、海洋文化、水產技術及深海生態等海洋教育資源,提升並擁有海洋國際觀的基本海洋素質,達成推展終身教育,加強建立終身學習社會,同時完成推廣海洋教育、培育全民海洋基本知能與素養、提昇「親海、知海、愛海」情操之目的。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共同主辦: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
四、 實施對象:
以弱勢學校、親子或樂齡長者團體為優先補助對象,包括新移民、偏鄉學童、原住民、樂齡長者、身心障礙者等弱勢學校、親子或樂齡長者團體,並視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彈性調整。
五、 實施方式:
(一) 辦理期間:自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13年11月30日止。
(二) 辦理梯次:30梯次,並視經費補助及支用情況彈性調整。
(三) 每梯次人數:35人。
(四) 報名方式:採團體報名方式辦理。
(五) 活動內容:
1. 導覽參觀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海洋職涯探索基地。
2. 觀賞8K海洋劇。
3. 參與海洋科技素養提昇課程,例如「曹沖秤象」、「波浪發電大進擊」、「魚兒辨辨辨」、「珊瑚大闖關」以及「水下滑翔機」DIY等探索活動課程。
4. 詳細課程表(請見附表)。
(六) 申請流程:
1. 填寫申請文件:
(1) 2024未來哥倫布教育活動補助申請書(附件一)。
(2) 參加人員名冊(附件二)。
(3) 弱勢團體證明文件(附件三)。
2. 寄送申請文件:
將上述申請文件填妥後,以E-mail方式寄至本館信箱,或掛號郵寄至本館(郵寄以郵戳為憑),本館於收到申請資料後,隨到隨審,並依申請資料完整性核定錄取與否。
(1) 本館E-mail信箱:damionthis@ops.nmmst.gov.tw
(2) 郵寄地址:202010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展示教育組)「未來哥倫布計畫工作小組」收。
3. 聯絡人:展示教育組 陳芸汝,聯絡電話: 02-2469-6000 分機7034
4. 審查作業:
申請條件不符規定者,如:申請資料不完備、申請文件送達已逾本館公告截止時間或經費已用罄,本館將不予審查。
5. 錄取通知:
(1) 完成審核通過,獲得經費補助之團體,本館將以E-mail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2) 凡接受本館審核通過,補助入館進行教學活動者,應於相關文件及宣傳印刷物登錄本館名義。
6. 問卷/參觀心得:
(1) 各團體到館參觀時,為增進活動之實際成效、了解活動之適切性及偏鄉(遠)地區學校/團體之實際需求,必要時須配合填寫問卷,做為活動持續推廣與改進之參考。
(2) 請學校/團體於參觀結束後,最遲於二星期內,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參觀心得與活動照片(附件四),未於期限內繳交之單位,本館爾後對 貴單位將不予補助。
六、 補助經費說明
(一) 本活動補助項目包含:車資、門票費、餐費、講師費、課程材料費、課程體驗費等,前述補助除來館交通由 貴單位自行安排外,其餘項目則由本館協助處理(本計劃未補助保險費,若有需求請自行投保)。有關車資補助金額與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1. 本館補助車資視各縣市學校/團體到館距離,採實報實銷之方式核定補助費用(含稅):
Ø 北部地區: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宜蘭地區補助上限$10,000元。
Ø 中部地區:苗栗、台中、彰化、南投地區補助上限$12,000元。
Ø 南部地區: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地區補助上限$14,000元。
Ø 花東及離島地區:花蓮、臺東、離島地區補助上限$14,000元。
2. 車資補助方式與應檢附之文件:
(1) 請 貴單位於到館活動當日,繳交用印完成之「車資支出憑證黏存單正本」予本館承辦人員,以利本館撥付補助經費。
(2) 車資單據買受人:抬頭為學校全銜,如:OO國民(中)小學。
(二) 補助限制:
1. 本項活動之申請學校/團體以一次為限,並以三年內從未申請本館「未來哥倫布」教育活動補助之學校/團體優先補助,申請補助之人數(含師生)每團以35人為上限。
2. 申請學校/團體之所在處所若非教育部「偏鄉(遠)學校」之定義,其「原住民」、「偏鄉」、「身心障礙者」以及「樂齡長者」類別之人數總和應佔該次參加總人數80%以上,方符合本計畫補助之要求。
3. 未接獲本館核定補助之團體,如自行來館參觀,本館將無法給予經費補助或免費入館。
4. 學校/團體到館參觀之實際人數應與核定補助人數相符合,若實際參訪人數超過核定人數時,超額部分視為一般觀眾,恕不予以補助。如遇特殊狀況,經本館同意者,則不在此限。
七、 其他
(一) 學校/團體來館進行教學時,帶隊人員需協助活動之安全維護事項,與謹守秩序及展館相關規定,並配合服務人員之引導。
(二) 除因不可抗拒之災害或事故外,未依核定時間及行程到館進行參觀教學之團體,恕本館不予補助。
(三) 其他未盡事宜得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
(四) 本計畫條例本館保留最終解釋權。
八、 執行單位聯絡電話/承辦窗口
本活動網址:http://www.nmmst.gov.tw/
本館地址:202010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
承辦窗口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469-6000轉7034 展示教育組 陳芸汝
E-mail:damionthis@ops.nmmst.gov.tw
傳真電話:02-2469-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