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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租公告】潮境抽水站旁木棧板區場地標租案 (BL114-09-01)

發佈日期:114/09/09 點閱數:280 分享到FB社群網站
案號:BL114-09-01

公告時間:114年9月9日至114年9月24日中午12時0分止(以投標文件送達時間為準,如採郵寄者應自行評估時間)

開標時間:114年9月24日下午1時30分

開標地點: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行政中心二樓E205會議室

評審會議時間:將於開標後另行通知

出租標的所在地:
潮境公園抽水站旁木棧板區場地。(詳招租文件)

現場勘查時間:公告期間內,於上班時間10:00-16:00 開放現場供廠商實地勘查;如欲至現場勘查,請洽(02)2469-6000分機 5015 產學組徐小姐或1013 秘書室趙先生。



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資料: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二)營業納稅證明影本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報價單(投標須知附件一)
(六)營運企劃書10份(含報價單)
(七)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

  (一)租金:參照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第五點公開標租之租金計收基準,並考量市場行情等因素訂之,基地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使用面積再乘以45%計收,基地年租金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234,360元。廠商報價低於本館所訂基地年租金總和者,不列為決標廠商。

  (二)經營權利金:廠商應自交付完成翌日起30個日曆天後開始依本契約約定條件另給付經營權利金予館方。(館方因此衍生之營業稅由廠商負擔)經營權利金之數額為營業稅申報書所載營業額(扣除營業稅後)之3%,廠商應於每個奇數月之20日前出示前2個月之營業稅申報書計算之。

  (三)用水電及設備規定:
1、潮境抽水站旁木棧板區場地之水、電皆係自潮境智能海洋館北棟接設。得標廠商水電之佈設應將設計圖說送經本館審查通過後始得執行,得標廠商應設置獨立水、電錶,依實際使用度數計費。水、電費用若涉及第三方費用之收取應由得標廠商逕行與第三方議定收費標準及方式。
2、乙方辦理用電、用水、納管工程之施作,除應報經甲方同意外並應依法向所屬主管單位如臺灣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以及基隆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合法申請後始得施作,所需費用概由廠商負擔。

  (四)標租期間:自決標翌日起至117年10月31日止。營運績效經評定為良好者得優先續約,期間以2年為限。


  (五)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萬元整。

     *餘請詳本案投標須知及企畫書徵求文件、契約書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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