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緣起:
為鼓勵偏遠鄉鎮、新移民、原住民、樂齡長者、身心障礙者、經濟弱勢族群以及偏鄉學校善用國立社教機構資源,提昇其參與海洋科學知識之機會,發揮企業有愛及公益之精神,邀請上述團體入館參訪教學活動,共享社教館所資源,利用海科館之海洋教育資源,提升並擁有海洋國際觀的基本海洋素質,達成推展終身教育,加強建立終身學習社會,同時完成推廣海洋教育、培育全民海洋基本知能與素養、提昇「親海、知海、愛海」情操之目的。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贊助企業:鉅盛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提案人:林澤嚴)
邀請弱勢學校、親子或樂齡長者團體為優先補助對象,包括新移民、偏鄉學童、原住民、樂齡長者、身心障礙者等弱勢學校、親子或樂齡長者團體。
四、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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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課程環節 |
課程時間 |
年齡層 |
人數 |
1 |
追鯊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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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hr |
3年級以上 |
20~25人 |
2 |
五星級海鮮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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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hr |
3年級以上 |
20~25人 |
3 |
我們的海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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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hr |
3年級以上 |
20~50人 |
4 |
大洋中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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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hr |
3年級以上 |
20~50人 |
5 |
聲音大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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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hr |
3年級以上 |
20~50人 |
五、 實施方式:
(一) 辦理期間:自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14年11月30日止。
(二) 辦理梯次:視經費補助及支用情況彈性調整。
(三) 每梯次人數:以一輛遊覽車為主。
(四) 報名方式:採團體報名方式辦理。
(五) 申請流程:
1. 下載簡章並填寫下列申請文件:
(1) 2025「公益小學堂」弱勢團體多元化海洋體驗贊助案補助申請書(附件一)。
(2) 參加人員名冊(附件二)。
(3) 弱勢團體證明文件(附件三)。
2. 回傳申請文件:
(1) 請於參觀前20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
(2) 填寫完成後簽名蓋章回傳至官方LINE(@449nprqt),或傳真(02)2469-6253。
(3) 本館收達申請後,次一個上班日起算20個工作日內回傳確認。
3. 審查作業:
(1) 本館於收到申請資料後,隨到隨審,並依申請資料完整性核定錄取與否。
(2) 申請條件不符規定者,如:申請資料不完備、申請文件送達已逾本館公告截止時間或經費已用罄,本館將不予審查。
4. 錄取通知:
(1) 完成審核通過,獲得經費補助之團體,本館將以官方LINE(@449nprqt),或傳真(02)2469-6253通知。
(2) 凡接受本館審核通過,補助入館進行教學活動者,應於相關文件及宣傳印刷物登錄本館名義。
5. 問卷/參觀心得回饋:
(1) 各團體到館參觀時,為增進活動之實際成效、了解活動之適切性及偏鄉(遠)地區學校/團體之實際需求,必要時須配合填寫問卷等,做為活動持續推廣與改進之參考。
(2) 請學校/團體於參觀結束後,最遲於一星期內,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參觀心得與活動照片原始電子檔.jpg(附件四),未於期限內繳交之單位,本館爾後對 貴單位將不予補助。
六、 補助經費說明
(一) 本活動補助項目包含:車資(不含搭乘船舶、飛機或高鐵)、門票費、餐費、講師費、課程材料費、課程體驗費等,
前述補助除來館交通由 貴單位自行安排外,其餘項目則由本館協助處理(本計畫未補助保險費,若有需求請自行投保)。
有關車資補助金額與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1. 本館補助車資視各縣市學校/團體到館距離,採實報實銷之方式核定補助費用(含稅)。
2. 車資補助方式與應檢附之文件:
(1) 請 貴單位於活動日前,檢送車資估價單及車行匯款資料予本館承辦人員。
(2) 請 貴單位於到館活動當日,提供車資單據(發票)予本館承辦人員,以利本館撥付補助經費。
(3) 車資單據(發票)買受人:抬頭為本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統編:73761420
(二) 補助限制:
1. 本項活動之申請學校/團體以一次為限,並以三年內從未申請本館「未來哥倫布」、「夢翔海洋」教育活動補助之學校/團體優先補助,申請補助之人數(含師生)每團以一輛遊覽車為上限。
2. 申請未來哥倫布學校/團體之所在處所若非教育部「偏鄉(遠)學校」之定義,其原住民、偏鄉、身心障礙者以及樂齡長者類別之人數總和應佔該次參加總人數80%以上,方符合本計畫補助之要求。
3. 未接獲本館核定補助之團體,如自行來館參觀,本館將無法給予經費補助及免費入館。
4. 學校/團體到館參觀之實際人數應與核定補助人數相符合,若實際參訪人數超過核定人數時,超額部分視為一般觀眾,恕不予以補助。如遇特殊狀況,經本館同意者,則不在此限。
七、 其他
(一) 學校/團體來館進行教學時,帶隊人員需協助活動之安全維護事項,與謹守秩序及展館內相關規定,並配合服務人員之引導。
(二) 除因不可抗拒之災害或事故外,未依核定時間及行程到館進行參觀教學之團體,恕本館不予補助。
(五) 其他未盡事宜得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
(六) 本計畫條例本館保留最終解釋權。
八、 執行單位聯絡電話/承辦窗口
經營管理組聯絡電話: 02-2469-6000 分機3012莊小姐、3011吳小姐、3013周先生
相關問題請洽團訂小幫手官方Line:@449nprqt
傳真電話:(02)2469-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