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科館「未來哥倫布」教育活動
一、目的:
為鼓勵偏遠鄉鎮、新移民、原住民、樂齡長者、身心障礙者、經濟弱勢族群以及偏鄉學校善用國立社教機構資源,提昇其參與海洋科學知識之機會,特此辦理補助入館參訪教學活動,共享社教館所資源,利用海科館之海洋科技、船舶與海洋工程、海洋環境、海洋文化、水產技術及深海生態等海洋教育資源,提升並擁有海洋國際觀的基本海洋素質,達成推展終身教育,加強建立終身學習社會,同時完成推廣海洋教育、培育全民海洋基本知能與素養、提昇「親海、知海、愛海」情操之目的。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
共同主辦: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
四、實施對象:
以弱勢學校及親子團體為優先補助對象,包括新移民、偏鄉學童、原住民、樂齡長者、身心障礙者等弱勢學校及親子團體,並視計畫執行實際情形彈性調整。
五、實施方式:
(一) 辦理期間:預計111年8月起辦理補助偏鄉弱勢團體到館,活動期間若能於111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止配合第三屆台灣科學節活動辦理期間優先錄取,自經費核定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11年12月15日止。
(二) 辦理梯次:約30梯次,並視經費補助及支用情況彈性調整。
(三) 辦理天數:一天。
(四) 每梯次人數:約35人。
(五) 報名方式:採團體報名方式辦理。
(六) 活動內容:
1.導覽參觀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區域探索廳。
2.觀賞8K海洋劇場。
3.參與海洋科技素養提昇課程,例如「我是造船高手」、「波浪發電大進擊」、「魚兒辨辨辨」、「珊瑚大作戰」以及「水下滑翔機」DIY 等探索活動課程。
4.詳細課程表(請見簡章內附表)。
(七) 申請流程:
1.申請文件:
(1) 補助申請書(如附件一)。
(2) 參訪人員名冊(如附件二)。
(3) 加蓋關防之弱勢團體證明文件(如附件三)。
2.申請送件:
將簡章所附申請書暨相關證明文件填妥後,以掛號郵寄或E-mail電子郵件方式傳遞到本館(郵寄以郵戳為憑)。本館以郵戳為憑,隨到隨審,並依申請資料完整性核定錄取與否。
郵寄地址:202-48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展示教育組)「未來哥倫布計畫工作小組」收。
3.E-mail電子郵件:op24511925@ops.nmmst.gov.tw
4.聯絡人:展示教育組 林芳慧小姐
聯絡電話:02-2469-6000分機7028
5.審查標準及作業程序:
(1)各申請團體條件不符規定者不予審查,包括申請文件不完備、申請資料不詳細、申請文件送達已逾本館公告截止時間等。
(2)凡接受本館審核通過入館學習者,應於相關文件及宣傳印刷物登錄本館名義。
6.錄取通知:
完成審核之團體,本館將以E-mail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是否錄取。
7.問卷/參觀心得:
(1)各團體到館參觀時,為增進活動之實際成效、了解活動之適切性及偏遠地區學校/團體之實際需求,必要時須配合填寫問卷,做為活動持續推廣與改進之參考。
(2)請學校/團體於參觀結束後,最遲於二星期內,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參觀心得與活動照片(詳附件四),未於期限內繳交之單位,本館爾後對貴單位將不予補助。
六、補助經費說明
(一) 本活動補助項目包含:交通費、門票費、餐費、課程體驗費、保險費等。有關交通費補助金額與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1.本館補助交通費視各縣市學校/團體到館距離,由貴單位學校租賃遊覽車採實報實銷之方式核定補助費用(含稅):
*北部地區: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宜蘭地區每車次補助上限$10,000元。
*中部地區:苗栗、台中、彰化、南投地區每車次補助上限$12,000元。
*南部地區: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地區每車次補助上限$14,000元。
*花東及離島地區:花蓮、臺東、離島地區每車次補助上限$14,000元。
2.交通費(租車)補助核銷方式及應付文件:
(1)請於到館參訪活動當日,將貴單位核銷用印附單據交通費黏貼憑證存單正本,繳交給本館承辦人員,以憑辦理核銷作業。
(2)交通費用單據買受人(抬頭為學校全銜),例:oo 國民中小學。
(二) 補助限制:
1.本項活動之申請學校/團體以一次為限,並以三年內從未申請本館「未來哥倫布」活動補助之學校/團體優先補助,申請補助之人數(含師生)每團以40人為上限。
2.申請學校/團體之所在處所若非屬教育部「偏遠學校」之定義,其「原住民」、「新住民」、「偏鄉」、「身心障礙者」以及「樂齡長者」類別之人數總和應佔該次參加總人數80%以上,方符合本計畫補助之要求。
3.未接獲本館核定補助之團體,如自行來館參觀,本館將無法給予經費補助或免費入館。
4.學校/團體到館參觀之實際人數應與核定補助人數相符合,若實際參訪人數超過核定人數時,超額部分視為一般觀眾,恕不予以補助。
七、其他
(一)學校/團體來館參觀教學時,請帶隊人員協助督促學生注意安全、謹守秩序及場館有關規定,並配合服務人員之引導。
(二)除因不可抗拒之災害或事故外,未依核定時間及行程到館進行參觀教學之團體,恕本館不予補助。
(三)其他未盡事宜得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
(四)本計畫條例本館保留最終解釋權。
八、執行單位聯絡電話/承辦窗口
本館地址:202-48 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
承辦窗口:展示教育組 林芳慧小姐
聯絡電話:02-2469-6000轉7028
E-mail:op24511925@ops.nmmst.gov.tw
傳真電話:02-2469-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