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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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圖書室(以下簡稱本室)為方便使用者借閱室藏資料,促進有效管理特訂定本室借閱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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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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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擁有本館核發之識別證之館員、替代役、與本館約定館際合作之單位,或辦理短期借閱證之單位與個人等,均得以本要點之規定,借閱本室所藏資料。本館工讀生、計畫聘任之專案助理均由直屬業務負責人代為借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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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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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圖書數量規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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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館員:借閱圖書以 10 冊為限, 借期 30 天,可續借一次,續借以 1 次為限。借閱多媒體資料以 6 冊為限,借期 14 天,可續借一次,續借以 1 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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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替代役、館際合作單位及辦理短期借閱證之讀者:借閱圖書以 5 冊為限,借期 21 天,不可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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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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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善本書、特藏資料、工具書及參考書等僅限室內閱覽,均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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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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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書籍或多媒體資料時,如發現有污損、缺頁等情形者,應即向圖書管理人員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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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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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借出之 室藏資料 如本室因臨時需要時,借閱人於接獲通知後,應儘速於一日內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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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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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借室藏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內歸還,如有逾期,按日停止借閱權至室藏資料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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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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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閱人對所借之室藏資料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應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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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資料抵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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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含叢書或套書)應以原版新書抵賠,視聽資料應以合法公播版資料抵賠;若有特殊因素,經本室簽奉館長同意後,得以新版或原版舊冊抵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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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賠之資料須合於著作權法之規定,且不得有圈點、批註、污漬、折角、撕破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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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資料以原版抵賠,若為新版,則隨主體資料一併抵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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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抵賠手續,國內出版品應於 30 日內,國外出版品應於 90 日內完成。
(二) 現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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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格可循者,中文資料以定價 3 倍賠償(基價則乘 50 倍為該資料價格);大陸出版資料以定價換算成新台幣後,再乘 20 倍計價,若賠償金額低於新台幣 2,000 元時,則以 2,000 元計;外文書刊以實價三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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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價格可循者,中文資料每冊以新台幣 1,000 元,大陸出版資料每冊以新台幣 2,000 元,外文資料每冊以新台幣 4,000 元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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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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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閱證辦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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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閱證僅開放本館志工、委外經營團隊同仁、設籍於基隆市八斗里、碧砂里、砂子里、長潭里 、新豐里及新富里六里年滿十二歲以上之居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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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辦理短期借閱證之讀者應持有效海科館志工證、 委外經營團隊 服務證或身分證親至本室申請辦理(如無法親自申辦,應填寫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辦),並繳交保證金 1,500 元,憑證享有借書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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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繳交之保證金得申請退還作業,經本室確認借書還清(如有逾期滯還金需先繳清)無息歸還,借閱證隨即失效。保證金退還方式依本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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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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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遵守本要點者,得視情形簽奉館長同意後暫停其借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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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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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得簽奉機關首長核定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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